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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墙材节能办检查都江堰市墙改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时间:2009-11-23 来源:成都市墙材改革节能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等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开展节能工作的要求,严格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1019,成都市墙材节能办检查了都江堰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墙改节能办牵头,财务科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准备,拟定了《关于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情况的自查报告》,提交了财务报表和凭证等迎检材料。建设局总工程师袁明及财政局经建科、建设局计财科、市墙改节能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迎检会议,并详细汇报了近两年来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

会上,成都市墙材节能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都江堰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基金必须严格按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规定使用;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严格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制度;三是城乡建设进入常态后,应及时恢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针对问题,建设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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