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墙改办办事程序
时间:2009-12-9 来源:系统管理员
成都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办事程序
一、现场核实
建设单位需在建设工程墙体完工后未进行墙面抹灰隐蔽处理前,及时通知成都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材节能办)进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现场核实。市墙材节能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派员到施工现场核实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并由建设单位协助填写“成都市墙体材料应用施工现场核实情况表”。
二、办理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由建设单位填写的“成都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报审表” 一式三份;
2、“成都市墙体材料应用施工现场核实情况表”;
3、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土建工程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5、购墙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设计说明(墙材和建筑节能部分)复印件;
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收齐后,市墙材节能办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退款工作。
办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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